曲阜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关于对2008年1-4月份社会抚养费
征收情况的通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及《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切实加强我市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和使用,确保我市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顺利开展,现通报2008年1-4月份社会抚养费征收情况如下:
鲁城街道27780元,书院街道5000元,王庄乡4000元,董庄乡34000元,吴村镇1000元,陵城镇9214元,息陬乡53000元,防山乡46848元(市人民法院执行款),以上8个乡镇(街道)共征收社会抚养费180842元。
目前,社会抚养费征收没有进展的乡镇有姚村镇、时庄镇、小雪镇、南辛镇。
附:2008年1-4月份社会抚养费征收对象名单
曲阜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二OO八年五月一日
2008年1-4月份社会抚养费征收对象名单
鲁城街道:苗孔村
李斌、张洪娟20000元;
盛果寺 顾克同、孔凡华2480元;
官园 孔宪杰、褚衍苓5300元。
书院街道:旧县四街孔祥峰、石福苓5000元。
王庄乡:
李庄 陈凡福、孔凡爱4000元。
董庄乡:
后夏庄 翟胜峰、芦燕3500元;
孙承申、孔庆伟4500元;
郭沟村 仙锋、韦玲26000元。
吴村镇:
东岭村 孔海龙、徐爱芹1000元。
陵城镇:
何家村 院鲁芬4414元;
苑庄村 程加强、郭广云4800元。
防山乡:
高村 施太祥、刘保玲46848元。
息陬乡:
大辛庄村王登军、袁贞红53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