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阜市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文件
曲计生字[2008]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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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市直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济宁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奖惩兑现大会精神,进一步宣传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省、济宁市《实施意见》和《济宁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紧密结合全省“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畅谈人口计生”主题宣传活动,努力在全社会营造浓厚的计划生育舆论宣传氛围,经研究,决定自2008年5月5日-6月5日,在全市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月活动。
一、充分认识宣传月活动的重大意义
改革开放30年来,全市上下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各项政策方针,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创新发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取得了显著成就。但是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机遇、新挑战,对照先进找差距,我们还存在着基层基础相对薄弱、出生婴儿性别比偏高、特殊人群难管理等问题。存在这些问题的根本原因在于群众的婚育观念没有得到根本转变。近日召开的济宁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奖惩兑现大会,在全市引起了强烈的反响。我们要以此次会议为契机,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一次全方位、广覆盖、立体化、多渠道的集中宣传活动,让群众充分了解改革开放以来人口计生30年的经验和成就,充分认识人口问题在现代化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认识稳定低生育水平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和紧迫性,增强人均意识和人口忧患意识,切实转变群众的婚育观念,形成大家自觉遵守计划生育政策的良好氛围。
二、多措并举,形成舆论宣传强势
各乡镇、街道要充分发挥人口学校、农村人口文化大院等阵地宣传的作用,发挥广播、电视、网站、远程教育网络和手机传媒等舆论宣传的作用,发挥宣传车、过街横幅、墙体标语、宣传栏等环境宣传的作用,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加大宣传力度。要加强正面宣传,引导广大干部群众深刻理解新时期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战略目标、基本方针、主要任务和政策措施,大力宣传公民实行计划生育的权利和义务,增强群众的维权意识和自觉意识,营造浓厚的社会监督和社会舆论氛围。重点围绕曲阜市委、市政府出台的《曲阜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责任追究暂行规定》、中央十一部委文件、社会抚养费征收政策等,组织宣讲队伍逐条逐项宣传。要对典型案例进行公开曝光,特别要对履行计划生育职责不到位的责任人,违法生育的党员干部、社会公众人物,拒不缴纳社会抚养费的违法生育当事人,对工作人员包庇、纵容违法生育的,未尽到责任使责任区出现违法生育、瞒漏错报,为违法生育办理假手续、假证明的,对查实的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终止妊娠的医疗机构和个人,要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起到强烈的震慑和警示作用,为人口计生事业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舆论环境和工作环境。
三、切实加强对宣传月活动的组织领导
市里成立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由市委常委、市委宣传部部长李玲任组长,副市长赵永和任常务组长,市委宣传部、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分管领导,及市人口计生局局长任副组长,市直有关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曲阜市人口计生局。各乡镇、街道都要成立领导小组,制订实施方案。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宣传月活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全面部署,多措并举,齐抓共管,在人、财、物等方面予以保证,广泛动员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共同把这次活动搞好。各级要加强督导,定期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宣传月期间,市里要对各乡镇、街道组织一次检查,对行动迟缓、工作不深入、措施不具体、氛围不浓厚的,将予以通报,坚决防止走过场、流于形式,确保取得实效。
附:关于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月活动的实施方案
中共曲阜市委宣传部 曲阜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二〇〇八年五月四日
关于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月活动的
实施方案
为扎扎实实贯彻落实好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奖惩兑现大会精神,开展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月活动,在全市掀起提高认识、强化措施、狠抓落实的高潮,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十七大精神和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省、济宁市《实施意见》和《济宁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精神,结合全省“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畅谈人口计生”主题宣传活动,回顾总结改革开放30年走过的道路和人口计生30年的经验,以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为重点,面向基层、面向农村、面向群众,开展行之有效的计划生育宣传教育,为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宣传内容
1、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和省、济宁市《实施意见》;2、国家、省、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会议精神;3、《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国务院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国务院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国务院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和《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4、中央、省、市关于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要指示;5、中国特色治理人口问题的道路;6、济宁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奖惩兑现大会精神,曲阜市出台的一系列文件,特别是要把曲阜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会议精神和市委书记朱庆安同志的讲话,以及曲阜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责任追究暂行规定》作为宣传重点;7、我市全面开展人口计划生育工作30年来取得的巨大成就和对经济社会的巨大贡献;8、新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9、社会各界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大精神出发,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新认识;10、遵守计划生育政策的正面代表和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反面典型。
三、方法步骤
本次活动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动员准备阶段(5月5日至5月10日)
在本阶段,各乡镇、街道要紧密结合各自实际,迅速成立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制订切实可行的《关于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月活动的实施方案》,方案要本着量化细化的原则,将任务和责任落实到具体的单位和个人。要提高认识,按照高标准、全覆盖、受众广的要求,召开专门会议对此项活动进行具体周密地安排部署,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5月11日至5月31日)
在本阶段,要抓好五大宣传。
一是集中宣传。1、安排部署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及各村居等,要在门前显要位置悬挂宣传标语横幅;对宣传栏、阅报栏、黑板报、版牌、橱窗、灯箱等及时更换复新内容;对宣传一条街、文化大院和其他地方的固定宣传标语,按照中央190条规范标语的内容,进行一次集中刷新,每村居不得少于5条,营造主题鲜明的宣传环境。2、组织宣传服务人员在主要街道、农贸市场等人流集中的地方设立宣传服务站点,摆出展牌、播放音像制品,开展计划生育政策咨询、技术服务、有奖知识竞答、免费发放避孕药具等活动。3、各乡镇、街道都要扎制宣传彩车,以市为单位,巡回到基层,采取村村到的办法,进行“地毯式”宣传,通过集中造势,形成浓厚的宣传氛围。
二是培训宣传。依托乡村人口学校、人口文化大院等阵地,对全部育龄群众开展一次中央《决定》、省、市《实施意见》、《责任追究办法》、法律法规政策、生殖保健知识、科普知识和“五期教育”的培训,确保群众计生知识知晓率达到98%以上;根据各自实际,印制一批制作精美、内容丰富、图文并茂的明白纸、宣传折页等,广泛发放到每位育龄群众手中;在培训过程中,可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有奖知识竞赛活动,激发育龄群众参与的积极性。
三是新闻宣传。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手机信息、党员远程教育网络和对外宣传公众网站等现代传媒,继续开办好具有曲阜特色的人口计生栏目。市电台、电视台要增加播放时间,滚动播放《曲阜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责任追究暂行规定》及人口计生宣传标语,播放宣传月活动开展情况,要开办领导干部访谈栏目,组织党政领导、部门负责人谈计生成就,谈人口形势,谈思路规划,谈工作措施;市移动公司、联通公司要充分利用手机短信的优势,大面积、全覆盖地宣传中央190条规范标语以及计生遵法守纪警示的内容;远程教育网络和曲阜人口网站要每天报道新内容;各级计生部门可联合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开展形式多样的征文、摄影、书法、绘画、展览竞赛活动,扩大社会宣传效果。
四是典型宣传。普遍开展计划生育“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以及“好婆婆”、“好媳妇”、“好家庭”评选活动,对涌现出的计划生育模范户和自觉放弃二胎生育指标家庭的先进事迹要深入报道、大张旗鼓地进行宣传表彰;公开曝光处理一批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党员、公众人物、计划生育工作被动落后的单位、失职渎职的工作人员和违法生育拒不缴纳社会抚养费的当事人等,增强舆论震慑作用。
五是文艺宣传。各级要组织一支计划生育文艺宣传队,自行创作宣传国策、反映婚育新风的文艺作品,深入村居巡回进行演出,同时,积极协调电影放映队,送计划生育电影下乡,使新型婚育观念逐步深入人心。
第三阶段,总结验收阶段(6月1日至6月5日)在本阶段,各乡镇、街道要对照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进行回顾自查,全面总结活动开展情况,形成书面材料,上报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结合上报材料和督导检查情况,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对好的经验和做法予以交流和推广,对活动开展较差的单位和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