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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全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政策规定,推动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综合治理。 (二)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我市人口发展战略,编制全市人口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制定全市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各乡镇(街道)实行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并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评估;负责全市计划生育统计工作,参与全市人口统计数据分析研究。 (三)组织有关人口与计划生育问题的综合性、前瞻性研究。 (四)组织指导全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开展全民性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 (五)负责全市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的综合管理,围绕生育、节育、不育组织开展新技术推广和生殖保健服务;配合卫生部门做好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优化出生婴儿性别结构工作;指导和监督计划生育药具发放;负责组织病残儿医学鉴定的初审工作。 (六)制定全市计划生育干部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 (七)负责全市计划生育和有关人口工作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八)管理指导全市流动人口和城市计划生育工作。 (九)指导有关人口与计划生育社会团体的工作。 (十)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中层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计划生育局设3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组织协调机关日常工作;组织协调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和综合分析,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负责机关文秘、档案、信息、保密、保卫、接待、基建、督查、会议组织安排和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负责指导全市计划生育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党群、人事、劳动保障工作;负责机关并指导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服务工作;组织协调人口与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决定事项的办理。 监督计划外生育费、计划生育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管理;管理使用计划生育药具经费;负责机关并指导所属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工作,组织内部财务审计;负责管理机关国有资产,监管所属单位国有资产。 研究起草有关计划生育工作的政策规定,协助有关部门制定相关的社会经济政策;调查研究有关政策、法规执行情况;组织人口与计划生育问题的综合性、前瞻性研究;负责计划生育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负责接待有关计划生育方面的群众来访,调查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配合有关部门查处上级领导批示的信访案件;指导全市的计划生育信访工作。 拟定全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规划,组织开展全民性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协调新闻、宣传、文化等部门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工作;指导基层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基础知识教育和科普知识宣传;负责制定计划生育专业教育及干部培训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规范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品的管理。 (二)规划统计科 会同发展计划部门研究我市人口发展战略,编制计划生育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全市人口计划的管理工作,检查人口计划执行情况,指导生育证的审批、发放工作;拟定全市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指导乡镇(街道)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对乡镇(街道)人口计划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评估;负责计划生育统计工作,参与有关人口与计划生育统计数据分析研究。 (三)技术科 依据《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组织实施全市计划生育科学研究的总体规划;负责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的综合管理;组织实施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药具和节育新技术推广使用的规章;围绕生育、节育、不育,拟定生殖保健服务的具体规划;配合卫生部门做好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优化出生婴儿性别结构工作;对计划生育药具发放进行指导和监督;负责计划生育科技的对外交流与合作;组织病残儿医学鉴定的初审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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